为加强师生实验室安全责任意识,强化安全与环境保护认知,提高实验室安全防护能力,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进入中心实验室的所有师生和外来人员。
二、管理规定
1.在中心实验室学习或进行实践活动的所有人员须获得实验室准入资格,方可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活动。
2.所有实验室管理人员必须接受相关实验室安全知识,规章制度培训并考试合格。
3.有未取得准入资格的人员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一经查实,学校将按有关规定,追究实验室相关人员的责任。
4.进入实验室的仪器设备设施、材料等,应符合安全方面的要求。
5.二级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组织对进入专业实验室的师生进行安全技能、操作规范等专项安全教育培训。
6.中心负责新生进入实验室安全通识教育的宣传。
7.中心安全小组负责实验室安全准入的协调与监督工作,定期组织中心管理人员安全宣传和安全教育活动。
8.凡进入实验室的新教学项目或建设工程须进行人员、设备、信息安全、环境和管理方面的分析评估,识别安全风险,确保新项目符合环境安全要求。
9.中心组织参加学校举办的实验管理人员安全知识培训与消防技能演练活动。
三、教育内容
1.国家与地方关于高校实验室安全与环境方面的政策法规以及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
2.实验室一般性安全、环境保护常识。
3.专业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知识。
4.实验室急救知识与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四、教育方式
1.学生:各二级学院负责专业实验室的使用规范和安全技能教育以及新生入学安全教育;中心负责新生首次进入实验室的通识安全教育学习,并通过线上考试获得准入资格。
2.教职工:教职工参加中心组织的安全教育学习,并通过线上考试获得准入资格。实验室管理者签定安全责任书,负有安全管理直接责任。
3.校外人员:校外人员由各二级单位或活动组织部门根据具体情况组织安全教育和学习,具体形式由二级单位确定并组织实施,相关记录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