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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课实训教学中心实验设备借用办法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2-11-27 [来源]: [浏览次数]:

 

为保证实验室仪器设备的利用率和完好率,规范设备借用手续,更好地为教学科研服务,特做如下规定:

一、日常教学需借用仪器设备的单位,填写《实验室仪器设备借用申请表》到实训中心办公室办理借用手续。借用申请表留存备案,借用物品须按时归还。

二、教学仪器设备一般不向个人外借,因特殊情况需借用相关仪器设备的,由借用人申请,填写《实验室仪器设备借用申请表》,经借用人所在单位领导签字,实训中心主任签字同意后,方可办理借用手续。

三、所借仪器设备在借出和归还时,双方要进行检查验收。借用过程中如发生损坏、丢失等事故,应查明原因,报学校资产管理部门备案。对使用、损坏、丢失仪器设备的按学校有关规定赔偿并追究责任。

附件:公共课实训教学中心实验室仪器设备借用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