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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课实训教学中心运行管理办法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1-04-27 [来源]: [浏览次数]:

 

为优化公共课实训教学中心 (以下简称中心)教学条件,实现实验资源共享,全面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和实验室利用率,创新实验管理机制,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 中心主要负责全校经济管理类、IT类和公共实验课程实验实训教学和第二课堂等活动。 

 二、 中心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使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三、 中心实行岗位责任制度,落实各项管理和安全规章制度以及其他有关管理办法等,并定期对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四、 二级学院依据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提出实验室使用需求,实训中心协助二级学院安排实验课表,落实实验室。

 五、 协调实验教学课程安排和校内、外实验室使用调配。协助二级学院开展实验教学检查及实验教学工作的质量监控。

 六、 实训中心负责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维护维修、软件安装、配置管理,按照制度进行仪器设备、设施、耗材等物资的管理。

 七、 在保障实验教学任务的前提下,发挥实验室特色和优势,向师生和社会开放。为二级学院产教融合、协同育人项目创造条件,充分发挥资源使用效益,提高仪器设备的利用率。

 八、提供实验室建设和规划意见,制定和申报年度实验设备购置计划,交学校相关部门审批和购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