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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课实训教学中心开放管理办法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2-11-27 [来源]: [浏览次数]:

为充分利用实验室资源,为师生提供教学科研和实践活动服务,培养学生实践操作和创新能力,增强中心社会服务功能。公共课实训教学中心根据《陕西国际商贸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结合中心职能与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共课实训教学中心开放管理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在保证教学任务前提下,实训中心面向全校师生及社会开放,为教学科研、竞赛活动、校企合作、社会服务等提供实验资源、活动场所和技术支持。

二、校内师生有实验室开放使用需求的,使用时间在三天以内的,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签定使用承诺书,在实训中心办公室报备和登记;使用超过三天或长期使用的,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公共课实训教学中心实验室开放申请表》,经实训中心主任签字同意后,中心办公室统筹安排,办理实验室使用交接手续。

三、各教学单位的校企合作项目需要开放使用实验室的,由承接项目的二级学院或部门提出使用申请,填写《公共课实训教学中心实验室开放申请表》,经大学生职业发展与企业合作中心审核并报主管校领导同意后,由实训中心协调安排,办理实验室使用交接手续。

四、校内外各类职业资格考试需要使用实验室资源的,由考试管理或组织单位提前一周提出申请,附软硬件及环境需求单,经实训中心主任签字同意后,由中心办公室统筹安排。

五、各使用单位或师生个人在实验室使用期间须严格遵守学校实验室管理各项制度,遵守中心开放实验管理规定,确保实验室的使用安全。申请单位负责人为实验室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对实验室使用者有安全教育和监督的义务。使用期间如发生安全事故或其他事故时,使用单位应第一时间处理,必要时赶赴现场,并通知公共课实训教学中心,协同做好善后工作。

六、实验室开放使用期间,使用单位需安排指导教师或管理人员,维持良好的教学秩序,保证环境整洁和仪器完好,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和实验室使用记录。

七、实训中心在实验室开放期间须提供必要的设备和资源,做好软硬件维护保障工作,支持各单位活动顺利开展。

八、在实验室开放过程中,有违反学校实验室管理规定,不按规程操作,造成事故或设备损坏等情况的,依照学校有关制度严肃处理。

附:公共课实训教学中心实验室开放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