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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课实训教学中心实验室管理制度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1-04-27 [来源]: [浏览次数]:

实验室是进行教学和实践的重要场所,为充分发挥和利用实验室资源,保持良好教学秩序,保证教学活动的顺利开展,特制定实验室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实行专人管理,实验管理员是实验室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设备维护、实验室日常运行、实验室安全等管理事务,协助实验教师维护正常教学秩序。

二、实验室的所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管理规定和操作流程。除实验室工作人员与上课学生外,其他任何人员未经许可严禁入内。

三、实验室内严禁携带食物等与上课无关的物品,不做一切与教学、实践无关的事情,保持卫生和整洁,禁止喧哗、破坏公物、吸烟等不文明行为。任课教师有义务监督学生遵守实验室管理规定与学生实验守则,保持良好的实验室课堂秩序,维护实验环境。

四、实验者应遵守操作规范,按规定使用设备,不得擅自拆卸、随意配置、改装设备,由于责任事故造成实验设备损坏、丢失的,责任人应予赔偿;

五、教师在上课期发现实验设备故障时,应在第一时间报知实验管理员,由实验管理员根据实际情况按规程处理,上课教师和学生不得私自拆卸设备。

六、对违反实验室管理规定的人员,实验管理员有权制止,进行引导、教育。多次违反规定者由实训中心与相关单位协商共同处理,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将禁止进入实验室。

七、实验管理员不得私自接受或安排他人在实验室内进行各类活动,违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八、实验室钥匙管理应严格遵守实训中心有关规定,实验员为所管实验室钥匙保管第一责任人,中心办公室备用一套,严禁任何人以任何理由自配钥匙或转借他人。

九、实验室应加强安全防护措施,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工作,对大型设备或特殊设备要定期检验,确保安全。

十、非本校的个人或团体参观实验室需要提前通知实训中心办公室,并由中心主任批准后方可安排组织。参观前应认真填写《公共课实训中心来访登记簿》。